腹腔鏡腎上腺切除術的適應癥自其最初的描述和隨后的廣泛采用以來已經發展。目前適用于腹腔鏡腎上腺切除術和開腹手術,除了疑似或確診的腎上腺皮質癌。
傳統上,對于懷疑或已知原發性腎上腺癌的患者,建議采用開放手術 ,因為該疾病的侵襲性和改善整塊切除的能力。 此建議是現在爭論,在高量的中心許多報告顯示腹腔鏡腎上腺切除術等功效 等人繼續推薦開放手術。來自美國胃腸道和內窺鏡外科醫生協會(SAGES)的2013年指南建議采用開放式方法,直到更有力的數據證實腹腔鏡腎上腺切除術治療腎上腺癌的療效。
一項回顧性研究對201名接受微創或開放性手術腎上腺切除術治療腎上腺皮質癌的患者進行了回顧性研究,發現微創方法是不超過10 cm的腫瘤的可接受替代方法。 然而,作者建議在有術前或術中證據表明局部浸潤或注意到淋巴結腫大的情況下進行開放性腎上腺切除術,無論大小如何。
腹腔鏡腎上腺切除術的普遍接受的指征是激素活性腫瘤,包括醛固酮 瘤,嗜鉻細胞瘤和產生皮質醇的腎上腺腫瘤。其他適應癥涉及尺寸標準,包括直徑小于4-6cm的無功能腫瘤和較小的無功能腫瘤,具有快速或漸進的生長。盡管沒有確定的去除非功能性腎上腺腫塊的確定尺寸標準,但是由于癌癥的發病率隨著體積的增加而增加,因此應當除去大于6cm的腫瘤。
通常,可以通過連續成像監測小于4cm的無功能腫瘤; 這些不太可能是惡性的。對于尺寸為4-6 cm的無功能腫瘤患者,應選擇連續成像或腹腔鏡腎上腺切除術。關于治療的決定應該個性化。單發腎上腺轉移且無其他轉移性疾病的患者也是腹腔鏡腎上腺切除術的候選者。